各二级学院(部门)、相关项目负责人:
根据《金年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,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立科研项目的结项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校立科研项目结项要求
本次结项项目范围为2019年及其以后立项且到期的校立科研项目。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材料一式3份,胶装成册。材料装订顺序如下:硬质封面、目录、结项申请表、结项总结、项目研究成果(包括研究报告、发表的论文及获奖等材料的复印件)、立项申请书。
延期结项的项目,需附经审批同意的延期申请表。
二、其他
截止日期:10月31日。请在截止日期前将结项材料提交科研管理部1-402室。
请各二级学院(部门)及时转发通知,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完成项目结项工作,提高科研项目研究完成率和经费使用绩效。
附件:
校立科研项目结项参考模板
结项申请表
延期申请表
科研管理部
2022年9月13日